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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状告要离婚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2009-03-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丈夫拒付医疗费 妻子状告要离婚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妻子患病,丈夫拒付医药费,日前,安居区三家镇向某一纸诉状将其丈夫陆某告上法庭。安居区法院三家法庭法官真情调解,使夫妻俩握手言和。

  向某经医院诊断患有癔症、躁狂症,在住院期间,陆某既不照顾她的生活,也不给付医疗费用,致使双方矛盾激化。气愤之下,向某一纸诉状将陆某告到三家镇法庭,请求被告陆某依法给付扶养费并申请先予执行。

  收到向某父亲递交的诉状后,三家法庭庭长夏刚和法官陈文经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原告向某与被告陆某于1998年2月在原市中区拦江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2006年,良好的夫妻关系因陆某同事的一句戏言打破。由此,原被告双方开始争吵,并互相指责,后来发展至被告陆某提出与向某离婚,同时起诉其同事侵犯其名誉权。原被告长期的诉讼和争吵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安居区法院决定不先予执行,以免加剧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恶化。为化解矛盾,重构和谐,三家法庭审判人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多次到被告陆某的工作单位,邀请单位领导协助调解,对被告陆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法律,说道理。最终,陆某意识到其行为的过错,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陆某承诺照顾向某的生活,承担住院护理,并且愿意给付向某的父亲为向某垫付的医疗费。至此,一起夫妻间的扶养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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