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女童购房难办证
2009-03-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父母离异,8岁女童程妙(化名)因拿不出母亲身份证复印件,购房6个月办不了房产证。12日,程妙的爷爷程积林收到开发商的《告知函》称,逾期不能办理房产证,后果自负。
去年8月,家住彭水县的程积林与老伴、儿子、女儿及孙女程妙,共同在南岸区金港尚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程积林称,9月30日接房后,按照要求他们先后提供了家人的身份证、儿子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孙女的出生证明等。到了12月初,开发商又通知他们提供儿子前妻的身份证复印件。程妙的父母2004年就离婚了,因不知程妙母亲去向,无法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南岸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受理科孟科长解释,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房产证,父母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孟科长建议向法院申请,认定程妙的父亲是她的唯一监护人,这样就可为其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