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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要哪些证件或证明
2018-09-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结婚都是每对新人幸福的时候,结婚登记也是每对新人高兴的事。每对新人也不希望在登记的时候为了各种证件或证明延长了登记的时间,这就需要提前进行一定的了解了。那么结婚登记要哪些证件或证明呢?接下来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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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

  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六)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 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月)。

  祝贺新人们新婚快乐,结婚是一件幸福事。结婚也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也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都不希望在踏入婚姻的殿堂时有任何阻碍。希望通过离婚法律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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