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社会的关爱是治疗“青少年犯罪”的良药
导读:青少年犯罪日益普遍,这种现象的成长存在一些社会根源。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青少年的家庭监管弱化趋势更为明显。为生活而奔波的父母无暇顾及子女,而自身不具备自我控制能力的未成年子女,面临着社会的众多诱惑,某些留守儿童的隔代抚养更易导致溺爱,这些因素必然增加他们违法犯罪的危险性。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人们在对他们的犯罪行为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朵”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典型案例一:“我只是踹了他一脚而已!”
2009年4月25日晚,小谢与小肖等五六个人在陆川县城某娱乐场所饮酒玩乐,小肖发现曾与其有过冲突的刘某某也在此处玩乐,便提出要报复刘某某,其他人表示同意。
次日凌晨1时许,刘某某及其朋友离开娱乐场所,小谢独自驾驶摩托车在后跟踪,随后通知小肖:刘某某及其朋友在一家夜宵摊吃夜宵。小肖便纠集10多人,持柴刀赶到该夜宵摊追砍受害人刘某某。刘某某被砍后逃走,小肖等人在后持刀追赶。在一拐弯路段,小谢和另两人冲出来将刘某某拦停,小谢上前将刘某某踹倒,其他人则持刀将刘某某砍倒在地。后刘某某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小谢因为参与打架,构成了共同犯罪,法院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这一结果,小谢还不敢相信:“我只是踹了他一脚,怎么会这么严重呢?”此刻,他后悔都来不及了。
典型案例二:“电视上好多这样的情节,我就是想试一试”
15岁的小宋是博白县人。2008年1月5日中午,隔壁7岁的的邻居文文到小宋家中看电视,后来小宋说要带文文到山后去窑红薯,文文很高兴地跟着去了。小宋携带一把柴刀,带文文到一处山岭准备窑红薯,两人捡拾柴草到一拐弯处时,小宋突然抱住文文将其按倒在地,强行和文文发生了性关系。小宋怕自己罪行暴露后被抓,产生了杀死文文的念头。他先用双手掐住文文的脖子,又拿柴刀猛击她的颈部、面部直至文文当场死亡。小宋被抓后,当办案人员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我看见电视上好多这样的情节,我就是想试一试。后来想想很害怕,就把她杀死了。”法院后来以小宋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
青少年犯罪现象反思 “90后”急需家庭和社会的关爱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青少年的家庭监管弱化趋势更为明显。为生活而奔波的父母无暇顾及子女,而自身不具备自我控制能力的未成年子女,面临着社会的众多诱惑,某些留守儿童的隔代抚养更易导致溺爱,这些因素必然增加他们违法犯罪的危险性。由于我国义务教育目前仅普及到初中,要继续高中以上教育就必须参加中考和高考,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势必会被淘汰,从而过早地进入社会,一旦被不良思想左右就会走上歧路。这些未成年人敏感而好奇,思考问题简单,难以客观理智地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判断,辨别是非能力、抵制不良影响能力较弱。加之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兴奋,易受情绪影响,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冲动,往往意气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