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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子女抚养费需满足的条件
2012-03-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三个部分: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对于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抚养费数额的情况,孩子能否再要求增加抚养费?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的规定,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原定抚育费数额 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⑴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⑵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⑶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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