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同居分手孩子怎么办
2016-06-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有的男女双方,并未达到法定婚龄,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并未办理结婚证而同居在一起,可能会生育一个孩子,如果事后想分手,同居分手孩子怎么办呢?今天为您答疑解惑。

  [案情简介]

  小张和小刘相恋,但因年龄未满没有领取结婚证,先后生下一女(4岁)一男(2岁),因为一些矛盾,孩子的母亲小刘已经离家1年多,小张和小刘已经有孩子仍然打算分手,孩子应该怎么办呢?

  [法律解读]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小张和小刘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自1994年后,就没有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两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小张和小刘之间的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也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直接协商分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如果在孩子扶养和财产分割上不能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