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2012-03-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子女抚育费(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应当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子女抚育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具体如下:

  一、定期给付。定期给付是子女抚育费的一般给付办法。有固定收入,或者虽无固定收入但是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应按月定期给付。对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可按年给付;收入较高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也可按年给付抚育费。

  二、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是指按月或者按年应付的抚育费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到适当年龄的期限,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⑴ 出国、出境人员。这类人员往往要几年才能回国一次,扶过按月给付就会耽误子女的抚养;

  ⑵ 经济实力好,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高收入人群。如个体工商户、企业主、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⑶ 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⑷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三、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和下落不明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子女抚育费所需要给付的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财务,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