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正文
争子女冠姓 引失败婚姻
2010-12-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摘要:婚前,福州一对“80后”独生子女夫妇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若生下男孩就随母姓。然而儿子出生后,丈夫却瞒着妻子用自己的姓给孩子上了户口。此事引发了夫妻双方及双方家长的矛盾,甚至闹起了离婚。

  事情发展进程:

  陈女士表示,她和丈夫孙先生都是“80后”的独生子女,两人在大学时开始交往。2007年两人谈婚论嫁时,陈女士的母亲提出,陈女士的父亲没有兄弟姐妹,而且英年早逝,陈女士又是家中独生女,今后她的孩子若随了别家姓氏,就等于陈家断了“香火”。

  于是陈女士的母亲希望两个孩子若有了子女,能随母姓。

  起初,陈女士母亲的这个提议遭到了孙先生父母的反对。他们的理由是,孙先生也是家里的独苗,将来孩子若随了母姓,孙家也“香火”难续。“当时,我和老公向双方家长表示,并不在乎将来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但双方长辈都很坚持。最后我们只好说,我们俩都是独生子女,今后可以生二胎。因此第一个孩子若是男孩就随我的姓,第二个孩子随老公的姓。”陈女士说。

  最后,双方家长接受了小夫妻的提议。但陈女士的母亲要求女儿办理结婚登记前,先和孙先生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今后若生下男孩就随母姓、女孩就随父姓。为了不影响婚期,两人照办,签订协议书的过程还录了音。

  2009年7月,小夫妻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商量孩子的名字时,孙先生的父母却不乐意让孙子姓陈。而陈女士的母亲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协议,就不应该反悔。为此,双方开始了漫长的“冠姓权争夺战”,彼此都不让对方抢先一步给孩子上户口。

  陈女士说,新婚之时,她和孙先生的感情还不错,但自从双方父母为孩子姓氏起了争执,两人的感情急转直下。以前,他们会团结一致劝说双方家长,如今却站到了对立面,甚至提出离婚。“最让我生气的是,前几天他居然瞒着我去给孩子上了户口,让孩子姓孙。现在我打算离婚,想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并让他改姓陈,不知道当初签订的那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意见

  蔡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就上述情况,陈女士与丈夫婚前签订的那份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陈女士若与丈夫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更改孩子的姓氏,有望获得法院支持。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