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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什么
2021-04-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私生子,因为孩子的父母之间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他们在各方面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是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什么?接下来,跟随离婚法律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去看看吧。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也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一般和生母共同生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什么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所以由此可知,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给予的抚养费标准都是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参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以上是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什么”问题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以咨询我们离婚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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