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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要吗
2021-04-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要,对于离婚的时候放弃抚养费的情形实际上就是有探视权的一方并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而《民法典》之中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可以向有探视权的一方提出超过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要吗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再继续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费一般需要给多少

  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在协商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要吗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要吗?血浓于水,父母虽已离婚,但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关系永远不会改变,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在独自抚养孩子一方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抚养的情况下,父母另一方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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