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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有权要求探视吗
2016-12-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近日有报道称,离婚后父亲拒见亲生子,再没见过父亲一面的孩子,出现了严重的心理疾病。探视权是非抚养权人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孩子有权要求探视吗?下面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后孩子有权要求探视吗?

  (1)目前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进行强制执行,而不能对非抚养权人,即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孩子“无权”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

  (2)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都应当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为了让未成年人身体和精神都能够健康成长,非抚养权人应该积极探望孩子,抚养权人应当为探望主动创造条件。离婚夫妻双方应当以小孩的健康成长作为根本出发点,摒弃离婚夫妻双方的恩怨。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相关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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