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正文
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1-07-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指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推荐阅读:

  最新婚姻法全文

  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

  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如何确定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程序及起诉状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