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正文
离婚协议约定免除一方抚养费的效力
2011-05-0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独立抚养,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在离婚后,无论是否与自己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仍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该项权利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

  离婚协议中有关抚养费的约定,剥夺了子女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权利,该项约定应属无效,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仍需承担抚养义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哪些情形法院应予支持?

  答: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应支付到何时为止?

  答:双方就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有约定的,适用约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止或大学毕业时止,也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能独立生活时止。

  无约定的,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