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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到多少岁
2021-03-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有一个孩子的一般只能归一方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视权,并且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到多少岁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到多少岁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18年,对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

  相关法规:根据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凡是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精神健康状况如何,均视为成年人。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成年人为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到多少岁

  二、子女抚养费给付的要求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到多少岁的相关内容,综上,一般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子女成年之后,若尚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父母也还有抚养能力,那么可以继续抚养子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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