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正文
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
2020-06-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不仅仅是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同时也要对夫妻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个义务并不因为离婚而消灭。但是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文章,以供阅读。

  一、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父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人民法院对抚养费的给付作出判决。所以,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放弃抚养费的,但放弃抚养费会影响子女生活或者健康成长的除外。

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

  二、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三、相关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在离婚事宜上,法律最大限度的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所以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的答案是肯定的,但也存在例外情形。父或母一方放弃抚养费的行为对子女的正常生活保障造成了不利影响的,不允许放弃,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子女抚养的权益,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