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正文
孩子抚养费需要每年递增吗
2020-03-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给一方,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关于抚养费用需要双方协商。那么,孩子抚养费需要每年递增吗?下面跟着离婚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孩子抚养费需要每年递增吗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法院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来确定的。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上是支持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或者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增加时,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同样不存在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另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

\

  二、拒绝支付抚养费后果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孩子抚养费需要每年递增吗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孩子抚养费需要每年递增吗的相关内容,孩子抚养费不需要每年递增,孩子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来确定的。若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