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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2017-11-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方如果取得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孩子都是自己的,都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变更吗?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首先大家可以放心的是,抚养费并不是随随便便开口要的,法院会根据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并且综合当时的实际生活水平,最终才给出一个标准,其基本依据如下: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抚养费比例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所以各位大可以放心,对方是没有可能狮子大开口的。

  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其本身经济能力就比较差,也就不可能按照其月收入比例支付了,这时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事人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然后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这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如果认为普通情况下的抚养费支付比例不足以维持孩子的成长的话,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来,法院会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分期支付,关于支付时间段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可以月付,也可以季度支付,如果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

  可能会有一些父母遇到这样的问题,和他(或她)离婚了,但是他(或她)完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或者说对方已经失踪了,那么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其实也不用担心,可以向法院申请用其财物折抵孩子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一般支付到十八岁就可以了,如果孩子没到十八岁,但是却已经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但是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第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第二、尚在校就读的;

  第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那么,是不是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标准就不能更改了呢?

  并不是这样的,如果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离婚的,离18周岁还有很多年,这么长时间内生活水平等等必然会发生变化,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也就需要随之变动。

  例如:1、原定的抚养费不足以继续支付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2、当地的生活水平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原定生活费不能够满足正常生活;3、孩子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患病治疗需要,原定抚养费不能够满足需求;4、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通过上文离婚法律网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孩子,一般法院会根据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并且综合当时的实际生活水平,最终才给出一个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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