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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在法律上不能“独立”
2016-04-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怀孕期间感情破裂欲离婚,却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愁,准妈妈纠结不已,只好求助法律专业人士。媒体昨从江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一孕妇欲离婚,被律师劝止。

  女方坚持带“孕”离婚

  张女士(化名)婚后住武昌,娘家在汉口,今年27岁。几天前,她挺着大肚子来到江岸区法援中心,流着泪向工作人员求助。她说,自己两年前跟丈夫结婚,婚后一直过得不幸福,老公脾气比较暴躁,经常说发火就发火。虽然张女士已怀孕,却没能改变夫妻俩的相处现况,依然是吵架不断,感情濒临破裂。

  “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早点离早清静,孩子已经在肚子里了,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要求父亲支付一部分抚养费,应该不是问题吧?”张女士说,离婚的事情,老公不同意,她打算去起诉,因为怕长期争吵对孩子不好,想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她希望通过起诉离婚,把离婚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并解决,以后跟老公井水不犯河水。

  肚里的孩子是张女士和她老公的,这毫无疑问,但是,孩子还未出世,法官会判定抚养费的事情吗?张女士心里犯嘀咕,但是,如果老公不给抚养费,独自养孩子对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胎儿在法律上能“独立”吗

  这婚离还是不离?接待她的法援律师是湖北昌律师。她给张女士提出建议,建议离婚的事还是暂缓考虑,毕竟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的可能性更大,当事人半年后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假如,张女士在孕中坚持要离婚,抚养费的事情会怎样判定?昌律师认为,虽然胎儿已经在肚子里怀了八个月,再有两个月就出世,但只要还没出生,就有不确定因素,从法律上来讲,婴儿并未出生,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尚未脱离母体出生的孩子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自然人,法院只会解决两人是否离婚的问题,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无法判定,只有等孩子出生后另行起诉才能解决,但这样会让张女士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而且,张女士现在起诉,可能会因生孩子、坐月子等原因无法到庭,造成一些难以预料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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