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子女抚养费多少年
2013-12-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应给多少年呢?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给您详细介绍。
夫妻离婚后,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子女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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