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儿童一样是需要监护的人的,如果监护人监护不力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承担哪些责任?针对这个问题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第一,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精神病患者的原则代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最大程度地尊重精神病患者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精神病患者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保护被监护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它合法权益。第三,教育、照顾被监护精神病患者,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第四,对被监护精神病患者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第五,遵从司法或者公安机关的意见,对被监护精神病患者实施合理的监管。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当前和谐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医护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而且要有高深的专业素质、广博的人文素质。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这是国际社会认同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人们应该以感恩的心来看待医患关系。
二、精神病患者伤人应该由监护人担责吗
精神病患者伤人,如果其监护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管理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除其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三、精神病伤人怎么赔偿
精神病人如果是在发病的时候伤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跟正常人承担的赔偿金数额一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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