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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如何抚养呢
2013-09-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怎么抚养呢?我国法律对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离婚法律网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具体处理坚持以下原则:
 
  (1)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2)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同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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