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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概念
2011-09-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为亲子关系,亲为父母,子为子女。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女子关系和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前者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又可分为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和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后者是基于法律的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关系和继父母继女子关系。

  在国际民事交往中,由于各国法律对父母女子关系的规定不同,因而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时有法律冲突产生。对这种法律冲突的解决,各国一般区别婚生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采取不同的冲突原则。

  

  李佩璇律师点评:在中国,父母子女关系除养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外,其它亲子关系都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解除。相应地,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等关系也无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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