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法 > 正文
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
2011-09-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对扶养法律适用问题大多较为重视,多有规定。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主持下,国际社会于1956年订立了《抚养儿童义务法律适用公约》,于1973年订立了总括性的《抚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而且,后一个公约得到广泛的认同。   在理论和实践中,关于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主张:   其一,适用扶养人的属人法。   其二,适用被扶养人的属人法。这是目前大多数国家的主张。   其三,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共同的属人法。   其四,根据扶养的不同类别,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