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遗嘱成为人生“幸福留言”
近日,广东遗嘱库(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公益项目在广州启动,牵出了一个许多人忌讳的话题:遗嘱。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说这个很不吉利。
然而,这却是一个越来越不容忽视的问题。媒体采访各方时发现,财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影响一个家庭几代人亲情关系的“头号杀手”。遗嘱那些事儿,处理好了是个“幸福的留言”,没做到位就是个留给后人的大麻烦。
资产传承需求越来越多
过去,大多数人生活不富裕,也没什么能力分家产。因此,有必要立遗嘱的人并不普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呈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资产的传承需求越来越多,立不立遗嘱,怎么立?真的成了一件事儿!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X告诉媒体,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必须按遗嘱处理遗产,这体现法律对遗嘱的重视,“但很多老人生前未立遗嘱,而继承人又不满于遗产的法定继承分配。再有就是老人虽然立了遗嘱但由于对法律不了解而导致遗嘱无效,或是继承人对老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这都导致了继承纠纷的产生。”
不立遗嘱各种烦心
广州市民章阿姨的家庭,就曾经历过继承纠纷。原本她父亲与兄弟之间关系非常融洽,但因为爷爷那辈没留下遗嘱,各个儿子在家产分配的问题上引发了矛盾,亲戚间的来往变成了争产大战。经过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后,“亲情都打没了!”章阿姨叹息说。
大学老师秦女士则因为母亲没有留下遗嘱,遭遇的是另一种烦恼。她父母有一套房改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亲名字。母亲去世后,当父亲的以为房子自然就全部归属于他,将来再传给儿女。谁知,一个偶然的机会,秦女士听一位律师朋友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产权。所以,她父亲只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一半,也就是说,母亲的那一半已经成为遗产,没有遗嘱就由各法定继承人分割。
可问题又来了,秦女士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是她的配偶、儿女和父母,无论是继承还是自愿放弃,都必须找齐这些人才能办理手续,如不在世的则要提供死亡证。“我连外公外婆的面都没见过,上哪去找死亡证?!”为了证明外公外婆早已不在世的事实,秦女士大费周折,甚至跑回了乡下找墓碑拍照。“唉,折腾啊!”
人生圆满“幸福留言”
未立遗嘱导致继承人之间容易产生纠纷或麻烦,那么立了遗嘱就能完全避免这些情况吗?答案是否定的。广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解释说,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细致的规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所立的遗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那就要走法定继承的程序了。”
“立遗嘱是一件规范性很强的事情,套用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技术活’,最稳妥的是要由律师把关,或直接到专业机构协助办理。”公证员小肖说。
陈X认为,遗嘱其实是对家人的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中国人传统的“五福”之一就是“善终”,指的就是人生圆满,离开人世时不留遗憾和麻烦。“可以说,遗嘱就是‘幸福留言’。”
广东遗嘱库是由中华遗嘱库管理委员会和广东和谐继承服务中心共同主办的公益项目,是中华遗嘱库继天津遗嘱库之后设立的第二个分库。该项目为广东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的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卢XX表示,广东遗嘱库的成立填补了广东省公益事业的一项空白,是一项值得推广的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