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逼立遗嘱 再立公证遗嘱撤前遗嘱
摘要:儿子强索财产,老人违心立了份遗嘱。老人写完违心遗嘱后想让这份遗嘱无效,找到了公证处;老人有“招”了:再立一份公证遗嘱,让第一份失效。
儿子背着老母来作公证
近日,一名50多岁的男子到义县公证处打听遗嘱公证的情况。
公证人员为其介绍了公证遗嘱的特点:“同一遗嘱人订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
而后,男子背上来了一位行动不便的老太太。老人说自己要公证遗嘱。
因三儿子纠缠被迫立遗嘱
原来,刘大娘的老伴去世得早,4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她自己有三间平房,由于四儿子一家没有房子,就和老人一起居住。
但刘大娘的三儿子却对此有意见,认为弟弟要独吞老人的房产。最近刘大娘身体不好,三儿子经常回来向老人索要财产。由于不堪其扰,老人又害怕三儿子做出过激的事,只好当着三儿子的面,立了一份去世后将房产全部留给三儿子的遗嘱。
三儿子拿着遗嘱高兴地走了,再也不上门了。
立完了遗嘱,老人有点后悔,每当看到四儿子照顾自己,老人又不甘心。听说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老人想起给三儿子的遗嘱并没有经过公证,于是她偷偷找到大儿子,由大儿子背着到公证处询问。
了解到老人的真实意愿,公证处立即受理了老人的公证申请,并对老人立遗嘱的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在新的遗嘱中,老人把房产留给了四儿子。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据公证人员介绍,根据规定,老人立遗嘱不需要通知子女和征求他们的意见。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遗嘱经过公证后,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这就意味着,如果三儿子再要求刘大娘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遗嘱,或者在刘大娘过世后,三儿子拿着以前的遗嘱来讨要房产,其具有的证明效力都没有公证的遗嘱效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