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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变更
2011-12-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

       “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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