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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男婴先交6万 一贩婴团伙被榕警方摧毁
2011-08-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因生活困难,想找好心人家收养孩子,领养需交6万元收养费。

  ”一团伙打着这个幌子,干的却是贩婴的勾当。27日,4名涉案人员被晋安警方依法刑拘,被拐卖的男婴获救。

  12月25日傍晚6时许,火车站派出所接到市民刘女士报警称,火车站旁的利民旅社有几名男女正在四处寻找买家,准备将一名男婴出手贩卖。

  刘女士告诉民警,不久前,她参加一个朋友聚会,无意中透露一位好友结婚多年仍未生育,夫妻俩一直希望有个孩子。她开玩笑地说,“要是能花钱买一个就好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12月25日上午,刘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称在上次聚会时与她见过面,得知刘女士的朋友久婚未育,他便四处寻找,现在正好有一名女子因生活困难,想找个好人家收养她刚出生的儿子,条件是刘女士的朋友必须拿出6万元收养费。

  当天下午,刘女士半信半疑来到旅社,果然见到一名男子抱着一个刚满月的男婴。男子将刘女士拉到一旁耳语道,如果刘女士的朋友想要,他们给刘女士1万元好处费。刘女士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感觉对方是在贩卖婴儿,借口溜出旅社并拨打110报警。

  民警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很快赶到旅社,将房间内1男2女控制住,其中1名女子手中抱着的正是刚才所见的男婴,然而联系刘女士的男子却不见了踪影,警方经过追查,在旅社楼上抓住正准备逃跑的闽侯籍男子吴某。

  民警将他们带回所里审查,怀抱男婴的四川籍女子陈某显得十分镇定,她一口咬定孩子是她亲生的,并称因孩子生病,便带到福州治疗,可她又说不出孩子得了什么病。民警将她和孩子带到医院,对两人进行DNA亲子鉴定,刚走到医院门口,陈某便承认男婴是别人雇她带到福州贩卖的。

  警方对4名嫌疑人展开审讯。在事实面前,他们承认贩卖婴儿的事实。原来,男子吴某得知刘女士的朋友想要个男孩,便立刻联系南平籍上家邓某,邓某再与四川上家黄某联系“货源”,黄某找到这名男婴后,雇陈某将孩子带到福州,为了不引起警方怀疑,邓某带上2岁的小侄女也赶到福州。两路人马会合后,便由吴某负责寻找买家出手。

  关于男婴的来源等情况,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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