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领养的孩子抚养问题
2011-08-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婚前我姐有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家里一直给在北京治疗,而且要孩子有点困难,因为这些原因我父母决定给大姐找个上门女婿,各方面都好照顾。2002年经人介绍跟我姐夫认识,姐夫家是东北的,经济条件非常差。两个人相处的挺好,决定结婚,婚前我父母把大姐的病情这些情况跟我姐夫都详细说明了的,姐夫当时明确表示不在乎这个,只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就行,而且他还明确说明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婚后姐夫一直在外地打工,逢年过节回家,前两年还行,后来对大姐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前年,两个人领养了一个男孩,而且领养之前跟在外地打工的姐夫详细沟通了,我父母说你要想要这个孩子我们就给你带,你要不想要,咱们就不领养,因为家庭条件受限,所以让姐夫好好考虑一下。姐夫非常坚决的说要这个孩子,我父母就把孩子领回家,父母在家给他养孩子一年多了,现在姐夫又回来说要跟我姐离婚。这一年的时间里,姐夫几乎就没管过孩子,一年也没给孩子买过东西,而且过年都没回家,连个电话都每打。我大姐很伤心,情绪很不稳定。父母也很伤心,家里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父母身体都不好,为了他才领养的这个孩子,现在他又要不要了,就这样跟我姐离婚,请问我们应该怎么起诉他,他应该给我姐和孩子什么养的赔偿?
律师:
不知道是否已经给孩子办理了正规的领养手续,如果办理了,那就是合法的,养子女同样享有亲生子女的待遇,如果夫妻离婚,双方都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如果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正规的领养手续就不好说了,因为本身这种收养也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