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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收养子女
2011-08-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关于出具收养、送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计生[2003]22号)

申报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现居住村委会(居委会)→双方现居住街道→区级计生部门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查环查孕报告单、医院体检报告单、生育服务证。

申请表格:《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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