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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方式
2017-06-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国《收养法》不仅对收养做了条件和程序限制规定,也对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和程序做了做了明文细致规定,现在一起来了解下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吧,希望对您有用。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延伸补充:

  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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