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收养法 > 收养法 > 正文
北京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如何办理
2014-08-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北京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怎么办理呢?北京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北京解除收养关系的办理流程是如何的?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办理时限】受理次日起3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100元/件。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1992]价费字349号)

  【办理条件】

  1.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所需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

  3.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第一、申请(受理):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

  第三、登记(发证):

  1.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推荐阅读:收养关系解除后果有哪些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