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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权在印度有望男女平等
2011-09-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摘要: 印度将打破120年的历史禁忌,在即将通过的新法案中首次赋予妇女对孩子的权以及收养权。

  现有的《印度监护权法》规定,若一对夫妇收养孩子,父亲将成为唯一的法定监护人。新法案打破了这条自1890年来实施至今的陈规,允许养父母同为监护人,首次在监护和收养权上实现了男女平等。印度司法部长维拉帕·莫伊利称:“该议案将赋予女性监护人的权利,万一儿童失去父亲,那么法院将不必为其另觅监护人。”印度著名法律专家拉加·戴文表示,如果该议案能付诸实施,母亲将享有同父亲平等的权利,例如,未成年的孩子继承了财产,那么母亲将成为这笔财产的直接委托人。”

  此外,1956年起实施的《印度案》也将被修订,该法案规定,未婚、离婚或者寡居的妇女有权收养孩子,但是同丈夫分居或牵涉离婚官司的已婚女性则无权收养。新修正案打破了婚姻状况的限制,只要获得其丈夫的同意,已婚女性就有权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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