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彩】里程碑意义的离婚判决引领高额赔付潮
2010-12-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香港终审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中做出裁定:女方有权获得前夫一半的财产,价值268万港元。律师们认为,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可能会引发大金额赔偿的离婚案热潮。
该离婚案的女主角现年47岁,她1996年与香港商人结婚后就不再工作。两人在2003年离婚,婚内未育有子女。2006年,法院判决女方获得前夫财产的三分之一,但她在2008年上诉成功驳回了原判。
法官在终审法院判决书中写道:“对家庭主妇的补偿局限于满足其‘合理要求’所需的金额,显然有失公平且具有歧视性。”
香港终审法院对此案的裁决使得香港的离婚法律与英格兰和威尔士趋于一致——根据2000年一项法庭裁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婚时女方有权获得配偶一半的财产。
此后,英格兰和威尔士出现了一系列前妻获得赔偿数百万英镑的巨额离婚案件。
伦敦《金融时报》报道,卫达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克•哈珀说:“这的确意味着,香港如今确实可能会变成亚洲的离婚圣地,因为只要一方配偶与香港有重要关系,就能在那里提起离婚。”
他说:“如果一名企业家在大陆有业务,在香港有财产,其配偶就能很容易地在香港提出离婚。”“还有很多商人在大陆拥有工厂,但妻子和孩子常常住在香港。”
女方辩护律师彭思杰表示:“终审法院终于重申,对家庭主妇的任何歧视都应取消。”
他也指出,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任何对没有工作人士,通常都是结婚妇女的歧视,都将从此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