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救济方法
2011-04-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协议离婚以后,一方对协议不履行的时候救济手段是什么?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将离婚协议的内容通过法院的确认审理,通过判决书的形式确定协议的法律效力。这时的判决书就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咨询

  我们协议离婚了,现在已经都半年多了,他也不给我那财产,我怎么办?

  解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方不履行的时候,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将协议离婚的内容经过法院的审理,用法律的方式给他出一份判决书,然后当你再不履行的时候,那么你就可以依据这份法律判决书,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我们现在之所以讲这些个,都是说在协议离婚这个问题上,因为登记机关只做的是形式要件的审查,它不对实质问题进行审查,所以我们法律上只讲,达成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双方有约束力,就协议一旦达成对双方有约束力,你应该去履行,但是我们不说,达成的这个协议就是合法的,我们没有这么讲,所以当发生争议的时候还可以寻求法律保护,但是不管是一方不履行也好,还是说我们要求变更或者是撤销协议内容,他的前提都是一年,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时间效力。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