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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2011-04-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婚内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本案中的当事人在婚内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协议——未来离婚协议书。约定等儿子高考后双方离婚!这样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案情

  王波和丈夫马冲结婚18年,儿子17岁,马上读高三。今年3月初,丈夫的婚外情人找上门来和王波谈判,彻底打乱了王波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马冲看事情败露,遂拿出了协议书要求离婚。考虑到儿子即将念高三,王波怕影响儿子的成绩,于是希望离婚的事情在一年后办理,这一想法也得到了马冲的同意。

  没有想到,今年6月初,马冲经不起情人的一再催促,要求王波先签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儿子归马冲抚养,夫妻共有财产对半平分,除此以外,马冲每月支付王波1000元扶养费。协议中另外约定,如果将来儿子结婚,马冲出资所有费用的60%,王波承担40%。

  专家解说

  在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在婚内签订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该婚内协议应属无效。另外,即使签署离婚协议书,未来儿子结婚的费用也不属于离婚的内容,应将来再通过协商作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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