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审结程序:撤诉、调解、一审、二审
2011-03-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会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对他们的婚姻做个判决,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会做出准离或不准离的判决,在准予离婚的情况下,又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问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会在法定的期间内启动二审程序。法院二审判决后,离婚案才最终解决,夫妻之间的姻缘也会随之有个最终的结果!
1、撤诉的: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2、调解离婚: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达成调解协议
3、不上诉: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到期生效
4、有二审: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 → 上诉 → 二审 →判决立即生效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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