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成立的必备条件有什么?
2011-07-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要有男女双方的结婚合意。结婚合意,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结合为夫妻的意思表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近现代婚姻观念演变的结果,体现在婚姻法上就是婚姻自由的原则。我国2001年新修改的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法律确认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由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法定婚龄的确定取决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世界各国的婚姻立法在对结婚的最低年龄作规定时,都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规律。人类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结婚的生理和心理条件。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状况、道德、宗教、民族习惯等社会条件。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