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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合意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2011-07-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结婚合意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l)男女双方都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男女双方都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就是要求结婚当事人有对结婚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理解力,能够做出正确的意思表示。依照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精神正常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正常的年满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我国婚姻法规定允可结婚的都是成年人,因此只有精神病人没有结婚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和在无意识的状态下作出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2)男女双方所做出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结婚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如果是在父母或其他人的胁迫下或在被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依法可得撤销。

  (3)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依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是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不适用民法上关于代理的规定,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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