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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数十载 婚姻无效被解除
2016-04-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可以接受?与有血亲关系之人生活多年的婚姻,是否可以接受?或许你可以接受,但是法律不允许!11月11日,内黄县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结婚”三十多年,并育有两子一女的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

  原告陈某与被告人谢某系表兄妹关系,二人都是四川某地人。双方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于1977年在当地举办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后生育两子一女。1987年7月,被告谢某带着二儿子陈某甲来到内黄县与王某共同生活至今,2015年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宣告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经审理查明,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原告陈某与被告谢某的婚姻系事实婚姻。双方的母亲是同父同母的姐妹,二人系表兄妹关系,原告陈某与被告谢某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原告陈某与被告谢某的婚姻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事实婚姻关系,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对原告陈某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综上,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内黄县法院宣告原告陈某与被告谢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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