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继承法 > 继承法 > 正文
母亲的继子有权与我争遗产吗?
2011-08-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讯 实习生刘美群、记者淦丹丹摄影报道:12月20日上午9时,由本报和江西省律师协会共同策划的第89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准时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星光社区举行。活动当天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0多起。

  独自出资购买婚房,分手时能讨回产权吗?

  市民陶先生:我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恋爱期间,她表示愿意嫁给我,但要求我购买一套住房并登记在两人名下。我按她的要求一个人出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后来我们因多次发生矛盾,最终分手没有结婚.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房子?

  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陶先生出资购买该房屋并登记在两人名下是以女友与其结婚为所附条件,现两人已分手,所附条件无法实现。因此,陶先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房子。

  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能要回吗?

  市民马先生: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六月份辞职离开了公司,公司出纳一时大意,仍将七月份和八月份的工资打入了这个员工的工资卡内。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这名员工返还?

  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不再享有继续从公司领取工资的权利,理应返还你公司错误作为工资汇入他账户上的钱。

  前夫生前欠债,我有义务偿还吗?

  市民余女士:我和丈夫离婚多年,他去世前欠了一笔债,现在债主找上我,要求我替他偿还债务。请问,我有偿还的义务吗?

  江西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民: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使离婚,前妻也有偿还的义务,但如果债务是在离婚后产生的,则前妻没有为前夫偿还债务的责任。余女士前夫的债务是在离婚后所欠,因此,余女士无偿还义务。

  母亲的继子有权与我争遗产吗?

  市民罗女士:我母亲留下了一套价值30多万元的房产,是母亲单位的房改房。母亲的继子与我母亲并不存在抚养关系,但当年参加房改时,房屋面积因母亲继子的存在而多了几平方米。现在母亲过世,母亲的继子有权和我争这套房屋的产权吗?

  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顺如: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若存在抚养关系的,享有与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但罗女士的母亲与继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因此罗女士母亲的继子并不能与罗女士一起继承这套房屋的产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