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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有什么意义?
2011-08-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开始移转到继承人手中。被继承人死亡,则继承法律关系开始发生,因此,继承人则可以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2)确定一些时效的起算点。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如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利纠纷提出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3)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同时,对于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范围,代位继承的发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对于计算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嘱效力的时间界限。

  (6)明确继承开始时间,是由可能性继承权转化为现实性继承权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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