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继承权的标的。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由于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要素,因此,虽有自然人的死亡这一事实的发生,若无遗产的存在也不能成立继承法律关系。《继承法》第3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我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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