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中对无证房屋要怎么分割
继承对无证房屋的时候要确定房屋的产权是否属于当事人的亲人,若是的话,就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割,或者直接按照遗嘱来进分割,若是没有遗嘱的话,就按照顺位来进行继承。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继承中对无证房屋要怎么分割
第一个是房产证的问题,也就是房屋权属问题,没有房产证,是房子不具有房产证还是有房产证没给,抑或是公房、房产证是其他人的,如果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不是当事人的亲属,那一切都白说。
如果所有人是当事人的亲属,再说遗嘱的问题,遗嘱时时候有人证,这个决定遗嘱的效力。如果房屋的所有人是当事人的亲属,遗嘱又具有法律效力,就不需要证明了。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二、农村房屋无证怎么赠与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赠与,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过户,不能过户赠与也没有必要,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贷款还清无抵押,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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