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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产一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2020-09-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房产是人去后比较贵重的财产之一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去世后,房子一版是由继承人继承的。但是继承的方式又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那么,父母去世后,房产一定属于女儿吗?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父母去世后,房屋并不一定由独生女儿继承。例如父母订立了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房屋的,女儿就不能继承房屋。如果没有订立遗嘱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房屋按法定继承归独生女儿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父母去世后,房产一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二、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三、如果还贷人去世房子怎么办

  房屋按揭的贷款人死亡的,由死者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后,由继承人偿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父母去世后,房产一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的相关内容,综上,父母去世后,订立了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房屋的,女儿就不能继承房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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