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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2017-08-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与生父母子女间因血亲关系有法定继承权不同,继父母子女之间想要有相互继承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么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如何确定?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可以看出,继子女只有与继父母存在扶养关系时,才有继承权。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定继承权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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