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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分配要符合什么条件
2017-02-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有的老人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但有的可能会赠送给他人。这便是法律中规定的遗赠。而想要遗赠最终得到执行的,则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遗赠分配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深入了解吧。

  一、遗赠分配要符合什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二、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内容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三、遗产继承的法外酌情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一)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二)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的情况下,就不会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当然,在此之前还需要看遗赠分配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条件。而要是因为遗赠产生纠纷的话,则建议当事人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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