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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继子起争议 赡养问题上法庭
2011-09-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974年,王老汉与阿良之母结婚,当年阿良11岁、其兄16岁、其妹6岁。作为继父,王老汉将继子兄妹3人抚养成人。现老汉年近古稀,身患重病、生活无人照顾。他认为,3个继子女应对其尽赡养义务,尤其是他对阿良“贡献最大”。老汉将阿良告到法院,要求阿良尽赡养义务,“能有人管,吃上现成饭,有病能看,衣服被子能拆洗,冬天能住暖房”,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则要求阿良出钱请保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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