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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夫妇过世 遗产该谁继承
2011-09-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对五保老人相继过世,其留下的房产分割时起纠纷。纠纷双方,一边是一直照顾老人的同村村民余富桢,一边是其4个亲侄子。昨日,市中院开庭二审此案。

  余富桢诉称,自2004年起,她开始义务照顾2位老人。去年3月24日、4月12日,两位老人相继病逝,留下3间房屋及现金1.3万元,余富桢仅分得1000元,剩余的1.2万元及房屋被其4个亲侄子占有。

  余富桢说,按继承法相关规定,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者,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去年3月,老人病重时,其所在的卧龙镇袁巷村村委会告知她,谁照顾老人,就由谁继承其遗产。

  但村委会主任袁世宽辩称,村委会并没有安排余富桢照顾2位老人,而是让她和老人的亲侄儿们推选一人,但他们一直没有决定人选。

  此案一审时,法院认为村委会无权处分五保老人的遗产,驳回了余富桢的诉讼请求。昨日二审时,余富桢追加老人的4个亲侄子为被告,但他们均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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