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继承法 > 继承法 > 正文
母亲诉女儿争亡夫遗产 要求确定遗嘱合法有效
2011-08-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因丈夫生前留下的遗嘱一直得不到认可,杨女士将亲生女儿和丈夫前妻的子女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丈夫遗嘱合法有效。昨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67岁的杨女士走进法庭时,没有与女儿对视,直接来到原告席上。杨女士说,与亲生女儿对簿公堂,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女儿是她与前夫所生。1981年,她与张先生结婚,购得东四十二条房产两套。2004年,张先生去世。杨女士想帮张先生出自传,在整理日记时,发现张先生夹在其中的遗嘱“遗产归妻杨女士”。而这份遗嘱得不到亲生女儿和丈夫前妻子女的认可。杨女士说,她想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居住在其中一套房里的亲生女儿百般阻挠。“我不是不想把房子给她,她实在是做得太让我伤心”,杨女士说。

  面对母亲的起诉,女儿表示无法接受,但她不愿多说什么。张先生前妻的儿子表示,他们对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父亲去世前已中风,无法清晰地表达意思”。另外,这份遗嘱还被涂改过。

  之前,被告提出作遗嘱鉴定。张先生1989年退休,鉴定所在第三方处没找到他立遗嘱时前后两年的笔迹,故无法鉴定。被告提出换鉴定所重新鉴定,法官合议后核准,宣布休庭。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