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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婆婆赠房给儿媳 继承权遭家人质疑
2011-09-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患老年痴呆症的谢某去世后留下一张赠与协议书,表明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儿媳。谢某去世后,其家人为了这处房产的归属争持不下。日前,密云法院调解了此案,所赠房屋归三儿子妻女所有,由其给付原告房屋折价款10.5万元。

  谢某与老伴刘某生前在密云某小区购买楼房一套,后由于老伴去世,房屋过户到谢某名下。

  2005年,谢某患上老年痴呆症,轮流在几个儿女处居住照料直至2008年去世。2009年,三儿子去世后,谢某的房便由三儿媳谭某及其女儿刘梅占据。大儿子及二儿子认为谢某不可能在患病期间自愿写下房屋赠与协议书。故诉至法院要求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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